池袋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2年2月25日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、黃介南律師在蘋果日報A3版刊登「聲明啟事」,內容如下: 池袋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律師、黃介南律師聲明啟事 「H2O」、「水H2O」商標為本所當事人池袋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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